招标公告 福建 75.43万元
2025-09-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道路亮化及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为 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道路亮化及景观亮化工程施工包括道路亮化及景观亮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招标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乙等资质以上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月 30 日00 时 00 分00秒至2025年 10 月 15日17时00分00 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采取实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纸质招标文件,邮寄费50元。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由业主现场随机抽取产生)。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0月 15日17时00分00秒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 16日10时00分,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略))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略)91)。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略))及娘宫村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邮编:(略)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26-1号南楼第6层602室 ,

邮编:(略)电子邮箱:/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 张工。

(定稿)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道路亮化及景观亮化工程.pdf平潭县金井镇娘宫村道路亮化及景观亮化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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