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 5.5万元
2025-10-13

公告正文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重庆市忠县黄钦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名称)询价人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重庆市忠县黄钦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黄钦水库位于忠县马灌镇,是一座农业灌溉、场镇供水、农村人畜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骨干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位于大沙河上游的红岩洞沟和干井河西支柴家沟上游的当阴坝沟,两条河沟上分别筑坝,形成西东两库,在两库之间有低矮分水岭,连通形成黄钦水库。该工程距县城71km,距离马灌镇13km,距黄钦老场镇2.0km,对外交通方便。

因黄钦水库所在区域骨干型水源工程极少,且灌区和供水需水量缺口较大。扩建该水源工程将作为忠县以及黄钦灌区发展重点,充分开发利用当地水资源,最大限制的挡蓄当地径流和洪水,解决流域严重缺水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该水库扩建工程已纳入《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扩建黄钦水库迫在眉捷。

黄钦水库扩建工程的开发任务是:农业灌溉、场镇供水、农村人畜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骨干水利工程。

工程扩建后,总库容1152万m3,有效库容785万m3,多年平均供水量957万m3,可解决忠县花桥镇、新立镇、马灌镇、拔山镇和双桂镇5个场镇6.93万亩耕地(其中特色柑桔带5.60万亩)、12万人(其中场镇居民7.50万人、农村居民4.50万人)及3.09万头牲畜生活生产用水。

公司/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重庆市忠县马灌镇。

2.2询价内容: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编制重庆市忠县黄钦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取得汇交凭证、专家组审查意见、评估报告表。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最近1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资质要求: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

(1)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2)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网址:(略));

3.5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直接提供服务,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7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万元(含税),费用按总价包干的形式计取。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报价人开展的工作以及参加咨询、审查、检查及配合工作的所有费用,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4.2支付方式

4.2.1中标人提交重庆市忠县黄钦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取得汇交凭证、专家组审查意见、评估报告表后,需方一次性支付费用。

4.2.2中标人于每次付款前15日到需方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提供正式发票。需方在取得中标人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在30天内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卖方应充分理解买方资金情况,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进行索赔,就货款支付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3需方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或因公司规模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化,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包干总价模式。

4.4计量验收方式

根据招标人要求计量该合同的完成进度。

4.5技术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6其他要求

4.6.1 质量或服务问题,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6.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等(如有)。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7履约担保

不设履约担保。

4.8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主要内容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略)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1.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16 日 10时 00 分-2025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6.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询价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

联 系 人:甘老师 电话:(略) (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话:(略) (网络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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