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1.83百万元
2025-09-23

公告正文

东平镇凤头村红色广场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镇凤头村红色广场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和县朝阳街10号胜地心苑A4楼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H【2025】004号

项目名称:东平镇凤头村红色广场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168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388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1

B(略)-其他建筑工程

东平镇凤头村红色广场改造提升工程

壹项

(略)元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资格条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 供应商必须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市政专业);并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和县朝阳街10号胜地心苑A4楼401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政和县朝阳街10号胜地心苑A4楼401室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街6号404室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代表处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街6号404室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代表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东平镇凤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政和县东平镇凤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刘先生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元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9号连捷金融大厦2503室-2

联系方式:魏先生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略)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政和县,泉州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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