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乡镇(街道) | 鲁垛镇 | 村(社区) | 崔王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20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222.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崔王村水面经营权流转续租项目,位于居崔王村庄东、庄西组,面积222亩(不再丈量)。庄东组水面东至成墩组、庄西组耕地交界,南至崔王村隔水圩,西至庄西组耕地,北至林子圩河;庄西组水面东至崔王村二横河西堆交界,南至崔王村隔水圩,西至庄东组耕地,北至成墩组。承包期限为1年(2025年11月30日—2026年11月29日)。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132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缴当年承包款及基础设施使用费(80元/年/亩)。出让用途为养殖。其他说明:1、国家出台的对该水面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2、严禁在承包水面焚烧秸秆。3、塘口圩堤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4、本水面出让用途为养殖(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否则缴纳保证金10万元) 。5、该水面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塘口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押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7、不得动用四周围头,保持原样,并缴纳保证金到组6万元,年限到期后返还给承包户(不计利息)。8、不准转包和转租,如发现转包或转租村民有权收回承包田。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宝应县鲁垛镇崔王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崔西组 001.jpg崔西组 002.jpg崔西组 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崔西组 006.jpg崔西组 007.jpg |
所有权人 | 宝应县鲁垛镇崔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崔王村水面经营权流转续租项目,位于居崔王村庄东、庄西组,面积222亩(不再丈量)。庄东组水面东至成墩组、庄西组耕地交界,南至崔王村隔水圩,西至庄西组耕地,北至林子圩河;庄西组水面东至崔王村二横河西堆交界,南至崔王村隔水圩,西至庄东组耕地,北至成墩组。承包期限为1年(2025年11月30日—2026年11月29日)。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底价1320元/亩/年。交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缴当年承包款及基础设施使用费(80元/年/亩)。出让用途为养殖。其他说明:1、国家出台的对该水面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2、严禁在承包水面焚烧秸秆。3、塘口圩堤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4、本水面出让用途为养殖(不得私自改变用途,否则缴纳保证金10万元) 。5、该水面承包期到期,乙方对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理,不得影响该塘口下一轮发包,如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清理,按弃权处置。6、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如退圩还湖等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按照所剩承包年限退还乙方已交押金(不计息),征用费归甲方,赔青费归乙方。7、不得动用四周围头,保持原样,并缴纳保证金到组6万元,年限到期后返还给承包户(不计利息)。8、不准转包和转租,如发现转包或转租村民有权收回承包田。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交易面积 | 222.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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