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临时安全设施(一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临时安全设施(一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GKYQZB-HW-(略)
2.3项目概况:国道丹阿公路五林洞镇至大岱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施工、路面施工、桥梁涵洞施工、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施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安全设施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A1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围挡 | 1.2*2.5m | 1700 | 米 | 200 | (略) | 45公斤、热镀锌喷塑 | |
反光锥 | 75公分8公斤EVA | 4000 | 个 | 31.5 | / | ||
太阳能爆闪灯 | / | 500 | 个 | 210.5 | 高亮度闪灯、铝壳,续航达到96小时 | ||
弹力柱 | 3公斤EVA | 3000 | 个 | 13.7 | /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道路封闭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禁止通行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向左改道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向右改道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200m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100m | ||
标志牌 | 120cm*40cm | 120 | 个 | 71 | 2厚铝板/IV类反光膜前方施工50m | ||
反光马甲 | 超高亮 | 800 | 件 | 28 | / | ||
安全帽 | 黄色、红色 | 300 | 顶 | 45.5 | 玻璃钢材质 | ||
警戒线 | 100m/盒 | 300 | 盒 | 25 | 高亮反光 | ||
灭火器 | 8公斤/个 干粉 | 120 | 个 | 98.5 | / | ||
彩旗 | / | 2000 | 面 | 9 | / | ||
消防器材架 | 1.2*2.4m/1.5厚 | 12 | 套 | 759 | 铁制 | ||
消防柜 | 1900mm*800mm*400mm*1.5厚 | 12 | 套 | 348.5 | 铁制 | ||
消防斧 | 2米胶把 | 50 | 把 | 62 | / | ||
消防锹 | / | 50 | 把 | 31 | 木把、铁制 | ||
消防桶 | 600mm*400mm*2厚 | 50 | 个 | 40 | 铁制 | ||
消防钩 | / | 50 | 个 | 44.5 | 铁制 | ||
肩灯 | / | 800 | 个 | 10 | 充电,续航24小时 | ||
导流板 | 20公斤 | 100 | 个 | 88.5 | 塑料制品 | ||
限速牌 | 高80cm圆形 | 20 | 个 | 78.5 | 铝制 | ||
防撞桶 | 1m*900mm | 50 | 个 | 57.5 | 塑料制品 | ||
反光贴 | 3m | 20 | 卷 | 42.5 | / | ||
刀旗 | 1.8m*60cm | 200 | 面 | 19 | 双透/高档旗帜布料 | ||
强光手电 | 充电续航48小时LED | 50 | 个 | 62 | / | ||
太阳能导向灯 | 支架400*400cm/厚度2.0mm | 20 | 个 | 187.5 | 续航48小时 | ||
灭火器 | 推车式 35公斤/个 | 10 | 个 | 377.5 | 干粉灭火器 | ||
太阳能慢字灯 | 1.2m*0.4m支架 | 30 | 个 | 360.5 | 支架40*40*2.0mm厚方管 太阳能 | ||
水马 | 16公斤/个 滚塑1.5m*0.8m | 200 | 个 | 138 | / | ||
镀锌钢管 | 76管*3.0mm厚 | 2000 | 米 | 24.5 | 临边防护 | ||
灭火器使用牌 | 300*400cm*2.0mm厚 | 30 | 个 | 14 | 铝板 | ||
灭火毯 | 1*1.5m | 10 | 张 | 48 | / | ||
消防警示牌 | 0.4m*0.6m | 20 | 个 | 14 | / | ||
防护网 | 1.8*3m | 100 | 米 | 40 | / | ||
施工警告标志 | 1*1.8m(带闪光灯) | 120 | 个 | 960 | / | ||
警示标志 | 单柱式 | 120 | 个 | 357.5 | 镀锌管及铝牌 | ||
标志杆 | 114*8*6米 | 120 | 根 | 860.5 | 铁管镀锌 | ||
备注: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2.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略).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2.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略))”中被列入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6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略))(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有关注册办理事项在“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技术支持电话:(略)。
4.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投标人为其他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00元人民币/标段;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3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0.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饶河分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大岱林场
联系人:尚女士
电话:(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略)
11.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