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适应我镇乡村振兴产业与村庄建设发展需要,修订《定安县翰林镇深水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A01-01地块详细规划和优化调整部分地块,采取以公开竞价遴选的方式选择编制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担该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翰林镇深水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A01-01地块详细规划修订和部分地块优化调整;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报价要求:修订《定安县翰林镇深水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A01-01地块详细规划6.5万元,优化调整部分地块每个地块2500元左右。
二、工作内容
修订《定安县翰林镇深水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A01-01地块详细规划和优化调整部分地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海南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定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修订《定安县翰林镇深水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A01-01地块详细规划和优化调整部分地块。
三、报名资格及提交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城乡规划资质专业甲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二)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高级规划师(城乡规划),并配备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工作人员。
(四)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密封、格式自拟);
2.公司营业执照及城乡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联系方式);
4.项目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承接过此类工作的过往业绩证明。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评标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二)我镇将统一拆封报价函,报价在审定价范围内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审定价的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三)有效报价单位在3家以上(含3家)的,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价格优惠、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为中选单位;
(四)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过往拥有此类项目业绩者为中标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期限: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左先生,联系电话:(略)。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如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则仅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法人代表近一年社保缴交凭证,如委托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社保缴交凭证。
5.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6.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7.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10.项目安排人员配备表(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近1个月社保清单等材料复印件)。
11.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按上述要求将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纸质版一式 1份,电子版1份)并密封,所有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