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拆卸服务项目监理已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批准立项,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选定监理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JWZX-2025-08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瑶台城中村改造项目(沙涌南片区)拆卸服务项目监理
(三)建安费金额:10,168,245.43元
(四)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00元,参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人按比选人要求完成全部委托工作日止。
(六)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比选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不同参选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参选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提供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九)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①网上报名②现场报名。
办理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比选登记手续时,须将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盖公章)发送至邮箱:GDJW(略)@163.com或携带至现场给工作人员登记。登记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① 营业执照证书、监理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② 附件一的投标及发售比选文件登记表。
比选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23日17:00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已成功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 参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一号大院10楼)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现场开标(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一号大院10楼)
(二)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略))。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洪荫街13号三楼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一号大院10楼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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