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庆
2016-06-02

公告正文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灭火器灌装及防烟面具更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分包名称采购限价
(万元)数量
备注
1灭火器灌装及防烟面具更换3一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相关部门发放的营业资质;
2、具有灭火器生产、灌装资质;
3、具有防烟面具的销售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消防器材;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6 年 6 月 2 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投标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产品经营许可证、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301号)综合大楼六楼小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6 日北京时间16:0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北京时间14:40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4、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5、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6、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略))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7、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8、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辉
电 话:(023)(略)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方南城大道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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