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 21日至 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天河区建华路89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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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天河区龙洞街道广汕一路233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广汕一路233号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内,依托现有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内的实验楼。 本项目依托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内现有的实验楼建设广东省森林培育与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项目,实验楼共5层,占地769.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本项目自1984年建成投产,主要以培育健康森林及其绿色林产品为目标,涉及林木育种和育苗、造林和更新、森林经营和管护、木竹材和林产品的检测,年检测3220例。本项目员工为8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
环评机构 | 广东向日葵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各类试剂配制、检测分析和消毒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酸雾(氯化氢、硫酸雾、氨、氮氧化物)和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甲醛)、实验室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土壤灼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氮氧化物)以及实验过程异味(臭气浓度)。 ①有组织 各实验室的废气通过使用万向集气罩、原子吸收罩、通风橱和管道进行收集后,102VOC检测一室、203水文与土壤实验室以及403森林病理室的废气(酸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1#治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111阻燃室、201活性物质一室、210C色谱分析室以及301生理生化室的废气(酸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2#治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05环境微生物监测室、207碳汇/碳源检测室、208活性物质二室、210B前处理室、309基因组二室、311杂交育种一室以及408生物杀虫剂室的废气(酸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碱液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3#治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甲醛、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 未收集的废气(粉尘、酸雾、有机废气、燃烧废气、实验异味)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边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甲醇、甲苯、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超纯水设备浓水和冰浴及水浴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中和+混凝沉淀+消毒”,5t/d)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放口DW001和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通风橱的风机、空调外机、楼顶废气设备风机以及废水处理水泵等。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超纯水制备废滤料、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未接触试剂的废样品、昆虫尸体及饲养废物等)和危险废物(实验废液、接触试剂的废样品、废培养基、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试剂包装容器和废实验用具等)。 生活垃圾由城管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超纯水制备废滤料交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一般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未接触试剂的废样品、昆虫尸体及饲养废物交由相关固废处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实验废液、接触试剂的废样品、废培养基、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试剂包装容器和废实验用具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在实验楼西侧设置1个面积约16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项目在项目实验楼首层设置1个面积约5平方米的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实验室、危废暂存间泄漏、火灾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的废气、废水事故排放。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备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维护;化学试剂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进行防风、防雨、防渗处理,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管理记录和标识,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完好性。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