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我局组织编制了《丽水市(龙泉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该规划已征求专家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意见,并进行修改和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15日(1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龙泉市文物保护中心反馈。联系电话:(略)。
丽水市(龙泉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pdf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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