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切实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对2025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13家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进一步夯实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基础。
本次帮扶指导聚焦全市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内企业,结合克拉玛依产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水、气、土自行监测开展等关键环节,确保企业严格落实“边生产边管控”要求;二是重点区域污染防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企业生产区、废物贮存区、地下储罐区等重点风险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及时指出问题隐患;三是核实监测数据真实性与规范性,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报告,对企业土壤重点监测指标进行比对核验,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检查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核查+政策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当场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同时向企业解读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与污染防控体系。通过以上举措,全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在安全(清洁)级 。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对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与帮扶指导力度,定期调度企业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等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污染隐患,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水平。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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