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江苏
2025-10-19

公告正文

(一)关注污染物

土壤:土壤中的超标因子,即铅、锑。

地下水:地下水中超标因子为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浊度,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09)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考虑到氨氮可能会转化为氨气并进入空气环境,氟化物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中的毒理学指标,因此本项目关注因子为氨氮、氟化物。

(二)风险评估结果

土壤中的铅:本次场地健康风险评估采用成人血铅模型(ALM)进行铅的风险评估。ALM模型计算得到,超标样品T4(1-1.5m)(浓度最高点)的儿童血铅浓度高于10μg/dL的比例为73.2%,超过了5%,因此,ALM模型计算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铅对敏感受体(成人)产生的风险不可接受。

土壤中的锑: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相关规定开展锑的风险评估。暴露情景: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物暴露情景为第二类用地方式,暴露情景:成人可能会长时间暴露于地块污染产生健康危害。本次评估根据成人期的暴露来评估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效应,敏感受体为成人。暴露途径:土壤中锑不具挥发性,暴露途径主要为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暴露模型:地块中的污染源为土壤关注污染物。土壤污染深度为1~1.5m,位于填土层和粉质粘土层。暴露受体为在此工作的成人,以及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人。风险评估计算过程及结果: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系统(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开发)计算得污染土壤中锑的非致癌危害商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须针对该物质开展修复治理工作。

地下水:根据《原太仓市蓄电池制造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地下水涉及6种污染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中的Ⅳ类标准: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浊度,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09)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考虑到氨氮可能转化为氨气并进入空气环境,且氟化物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中的毒理学指标,应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共工作指南》(2019年)中对地下水中污染物主要考虑经口摄入地下水、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4种暴露途径。本地块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是氨氮、氟化物。考虑到本区域地下水不作开发利用,氟化物不具备挥发性,所以本次评估地下水种氨氮的暴露途径主要为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气态污染物3种,氟化物的暴露途径主要为皮肤接触地下水1种途径。风险表征结果显示,本地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小于10-6,危害指数小于1,因此本地块中氨氮、氟化物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管控/修复目标值确定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试行)》,本项目修复目标值确定原则为:如计算所得的风险控制值小于筛选值,则取选筛选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如大于筛选值且小于管制值,则选取计算所得的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如大于管制值,则选取管制值作为地块的管控/修复目标值。

本地块铅的管控/修复目标值:本次场地风险评估按照ALM模型,以孕妇为敏感受体、胎儿血铅超过10μg/dL的比例低于5%来推算土壤中铅的风险控制值为2240mg/kg,大于第二类用地中土壤铅的筛选值(800mg/kg)。本次选取GB(略)中铅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800mg/kg作为管控/修复目标值。

本地块土壤锑的管控/修复目标值:本次风险评估计算所得的风险控制值(180mg/kg)等于GB(略)中锑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80mg/kg),因此确定土壤锑的管控/修复目标值为筛选值(180mg/kg)。

管控/修复范围及方量估算

土壤管控/修复范围的划定以周边无污染点位为边界确定管控/修复面积,综合超目标值样品层次和上下两层未超目标值样品层次确定管控/修复土层厚度。计算确定本地块土壤的总管控/修复面积为379.96m2,管控/修复深度最深为4m,总体积约为674.03m3。管控/修复建议:本地块管控/修复目标污染物为铅、锑,污染类型为重金属污染,结合国内外现阶段物理阻隔、固化/稳定化、土壤淋洗、水泥窑等多种管控/修复技术适用性,建议采用物理阻隔、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进行管控/修复治理。本地块暂不开发利用,如后续规划用途变更为第一类用地,需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等工作。

,太仓市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