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天津 1.07亿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鲍丘河-箭杆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牛道口镇片区、方家庄镇片区、王卜庄镇、林亭口镇片区、林亭口镇片区、八门城镇片区、口东镇片区、八门城镇片区、宝坻新城片区、南老鸦台支渠、于桥排干、司各四支渠

天津环渤海环保产业研究院

鲍丘河-箭杆河幸福河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发展3大方面,进行河湖堤岸功能改造、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文化保护与传承、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智慧管护设施建设等工程体系。总投资(略).39万元,环保投资137.41万元。

1、废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苫盖、喷淋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施工期钢筋加工厂在焊接、锯床等工序上方均设置移动式的集气罩,均通过移动式废气治理措施处理。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以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于表层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极少,可以自然蒸发,不排入河道;基坑废水在基坑内进行沉淀处理后,再回用于施工场地除尘洒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区紧邻城镇,施工人员租房住宿,不单独设置生活区,仅施工区附近有少量生活污水,采用环保厕+化粪池方式处理,定期清掏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时间,安排在昼间施工,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施工过程中应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屏障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①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投入工地定点垃圾桶,由城管委定期清运;②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淤泥、弃土,淤泥、弃土由施工单位直接通过汽运的方式送至4处弃渣场;其中淤泥在3处弃渣场(牛道口镇焦山寺村、八门城镇杨岗庄村、王卜庄镇前张司马村)进行临时堆置,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具有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运输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④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沾染物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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