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张家口发电厂灰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厂灰场生态综合治理光伏发电项目
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家口发电公司灰场内
建设单位:大唐中合(张家口市宣化区)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东升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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