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20日我局受理烟台林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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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hp(略)@(略)
地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科(蓬莱开发区创发东路17号瀛海大厦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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