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
建设单位: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实际投资(略).81万元,建设研发内容如下:一条钙钛矿电池研发试验线、一条N型双面电池研发试验线、一条电池镀膜实验线、一条T4电池组件开发试验线、一条T4电池组件研发试验线和一条背接触电池封装技术研发试验线。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后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钱亮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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