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
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将林州鑫远工务器材有限公司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铸造加工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北杨村建设单位:林州鑫远工务器材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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