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碑店市东进路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1、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起20个工作日
3、建设地点:河北省高碑店经济开发区托管的国际绿色产业基地扩展区内,起点与兴隆大街相交,终点与新岳南大街(规划道路)相交。
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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