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江苏
2025-10-20

公告正文

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通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功能性面料和2000万件记忆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略)/2025-00587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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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通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功能性面料和2000万件记忆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宿环建管〔2025〕30号

江苏通途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宿迁海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通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亿米功能性面料和2000万件记忆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通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途新材料”)位于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267省道西侧、杭州路北侧,项目主要设备为喷水织布机、涂层机、复合机、压延机、印花机等,项目压延面料工序使用天然气导热油炉(3t/h,配备低氮燃烧器)供热。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涂层面料0.15亿米/年、印花面料0.15亿米/年、复合面料0.45亿米/年、压延面料0.75亿米/年及2000万件记忆棉。

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已取得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泗经开备〔2024〕261号)。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审会议纪要,此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并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加弹、整浆并产生的NMHC经收集后采用3套“水喷淋+除雾器+静电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涂层面料生产过程中调胶、涂覆、流平及烘干产生的NMHC、甲苯、DMF、乙酸乙酯经收集采用“过滤+冷却+四级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印花、复合产生的NMHC、乙酸乙酯经收集采用“水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R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压延面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压延面料生产线密炼、塑炼、压延工序产生的NMHC经密闭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记忆棉生产线配料、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NMHC、MDI经负压收集采用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8~DA010排放;天然气导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NMHC经负压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项目记忆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MHC、MDI、氨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排放限值;坯布、涂层、印花、压延、复合面料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NMHC表征)、甲苯、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2、表3排放限值,DMF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表2浓度限值,乙酸乙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2、表6浓度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表1、表2标准限值。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混凝气浮+生物接触氧化+沉淀+高效过滤”)处理后,90%的尾水经中水回用系统(石英砂+活性炭过滤)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喷水织机,剩余10%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接管标准从严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中表1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化污泥须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油桶、废机油、污(油)泥、废活性炭及废石英砂、废导热油、喷淋塔废填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废涂层浆料、废油墨、废包装桶、20%DMF溶液和甲苯冷凝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最大允许贮存时间不超过90天,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印花、压延、涂布、复合、熟化发泡车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天然气导热油炉房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并定期进行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并做好监控,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全厂设1个废水间接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和13根排气筒。应按要求规范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和用电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以1#厂房边界以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其余厂房和危废库边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量: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3.059t/a (DMF0.009t/a、乙酸乙酯0.288t/a、甲苯0.901t/a、其他挥发性有机物1.861t/a)、颗粒物≤0.639t/a、SO2≤0.357t/a、NOx≤1.67t/a、氨≤0.042t/a、硫化氢≤0.0019 t/a。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废水量≤(略)t/a、COD≤7.242 /2.804t/a、BOD5≤1.552/0.701?t/a、悬浮物≤5.825 /0.701t/a、氨氮≤0.331/0.280t/a、TN≤1.475/0.841t/a、总锑≤0.0037/0.0037t/a、TP≤0.014/0.014?t/a、石油类≤0.365/0.070t/a。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当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站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和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统一代码:2410-(略)-01-(略))

抄送: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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