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6日—10月2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0日-10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略)

通讯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邮编:(略)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0月16—10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沉积硅碳智能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沉积硅碳智能优化升级项目

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5]72号

2025年10月16日

2

关于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安全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双氧水装置安全提升技改项目

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5]73号

2025年10月16日

3

关于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工业炉窑煤改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工业炉窑煤改气建设项目

眉山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5]74号

2025年10月17日

4

关于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沉积硅碳智能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一代锂离子电池及固态电池用高性能金属锂试验项目

眉山矽碳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市环建函[2025]75号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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