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江西 66.64万元
2025-08-29

公告正文

奉发改发〔2025〕231号

关于奉新县中心集镇污水改造赤田冯川段项目排水防涝一期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中心集镇污水改造赤田冯川段项目排水防涝一期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奉建字〔2025〕8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美化道路环境,同意奉新县中心集镇污水改造赤田冯川段项目排水防涝一期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中心集镇污水改造赤田冯川段项目排水防涝一期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8-(略)-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8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电缆ZA-YJV22-10kV-3*300,隔离刀闸GW9-10/630A,10kV户外氧化锌避雷器,智能真空开关ZW32-12/630-20,二进四出环网柜;新建环网柜基础,电缆分支箱基础,拆除非预应力电杆190/12M,架设绝缘导线JKLYJ-10kV-1*120,隔离刀闸GW9-10/630A,智能真空开关ZW32-12/630-20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关于奉新县中心集镇污水改造赤田冯川段项目(排水防涝一期工程)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预算评审的函》(奉财评预〔2025〕131号),项目总投资约66.6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八、采购方式: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或江西省电子卖场邀请至少6家以上单位,采用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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