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220kV汞开II回#49~#53迁改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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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220kV汞开II回#49~#53迁改线路工程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茶店街道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迁改线路路径全长约2.350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新建杆塔9基;拆除原220kV汞开II回#49~#53导地线长约1.737km,拆除原220kV汞开II回#49、#50、#51、#52等4基杆塔。 | 一、施工期 (1)线路杆塔基础开挖时,对临时堆砌的土方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多余土石方采取遮盖等措施。 (2)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3)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燃烧。 (5)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6)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可租用周边房屋,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附近生活设施。 (7)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8)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场地、牵张场地等应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域设置,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且严禁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 一)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大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②严格控制新建塔基及拆除塔基施工占地,减少工程建设对项目区周边地表的扰动影响。 ③优化工程布置,减少临时施工便道的面积及长度,施工道路的布置可结合现有道路进行,尽量减少其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减缓措施 ①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应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塔基基础开挖时,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施工道路应严格控制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 ⑧严格控制项目塔基施工区、牵张场、临时道路及跨越场等临时工程的布置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对天然植被的破坏。 ⑨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新建塔基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取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理临时垃圾,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合理控制旧塔基拆除施工开挖量,减少土方开挖,拆除完成后进行土方回填,取杆塔永久占地内的表土进行覆盖,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线路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新建塔基施工区域、塔基拆除区域、牵张场、临时道路等施工区域进行场地清理、土地平整和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项目临时占用的耕地应采取补偿措施,并在平整恢复后交由农民复耕,临时占用的林地及草地采取播撒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草籽应选用本土物种。 ②原线路塔基拆除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将塔基拆除临时占地恢复至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并采取播撒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播撒草籽应选取本土物种。 ③对于线路塔基占地区域必须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 ③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④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附近塔基处的施工活动范围,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活动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在靠近保护区一侧设置围挡。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向生态保护红线内排放废水及固体废物,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被。 (3)在距项目施工区域较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处设置警示牌,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及施工器械的活动范围,确保不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影响。 (三)生态公益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经过林木地区时,尽量按其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减少对林木的砍伐。 (2)在生态公益林内进行塔基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塔基周边临时施工区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 (3)施工人员利用林间小路到达塔基处,在公益林内尽量不设置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土地类型。 (4)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塔基周围植被的破坏。 (5)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塔位,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地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 (6)塔基基础开挖时,应做到分层开挖,剥离的耕植土应临时堆放,采取编织袋收集等措施,后期塔基边坡的覆土也应分层回填并进行绿化,对新建塔基周围土质松散,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形,必须砌护坡或挡土墙,并留有排水边沟,以防止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1)导线架设对地高度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的规定及本次评价提出要求,当220kV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当220kV线路通过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9.5m;线路沿线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也应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标准限值要求。 (2)合理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以及导线、金具、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反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3)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铁塔上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4)输电线路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对输电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价标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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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略)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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