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叶城县2025年伯西热克镇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叶城县伯西热克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叶城县伯西热克镇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及邮箱,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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