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万吨/年粗酚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万吨/年粗酚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⑴、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略)。
⑵、查询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刘工;联系电话:(略)。
二、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伊吾县及哈密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⑴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联系人:尹刚
联系电话:(略)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略)
评价单位邮箱:(略)1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
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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