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凤华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陈帆/陈帆、张楠瑶 |
项目概况 | 汕头市东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扩建项目于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凤华路东侧建设。项目扩建后仍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 产制造,总投资2530万元,占地面积(略).34平方米,建筑面积6036.12 平方米,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0万立方米,本次扩建后项目设有1条南方路机JSL4500G/4.5m3的搅拌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3条三一重工J SL4500/4.5m3的搅拌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加强管理,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2废气:粉料筒仓配套18台脉冲布袋除尘器;4台搅拌机分别设置在4个密闭的搅拌楼中并配套4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喷淋雾化等。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收集后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设置1间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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