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辽宁
2025-10-20

公告正文

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工程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创新里体育馆南街北

建设单位:营口市中心医院

建设内容:利用3#已建商业楼改造为行政办公楼,4#已建商业楼改造为住院楼,5#已建商业楼改造为门诊病房综合楼。住院楼主要为内科病房,包括心内科、ICU、呼吸科、神经内科、肿瘤科、内分泌科、风湿血液科,门诊病房综合楼设置肾内科、消化科等病房及影像中心、电诊、超声、穿刺/介入手术室、中医科、检验科、内镜中心、透析中心等医技科室。本项目建设600张床位,门诊就诊能力为670人/日次,建设1座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处理能力为600m3/d污水处理站,1套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宇峰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营口市,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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