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封开兆业铝塑材料铝塑包装材料边角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封开兆业铝塑材料铝塑包装材料边角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兆业铝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长岗镇联合村(大桥地)(111度34分17.540秒,23度17分08.646秒)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国枝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略)-WVvrrZQfNPI1HQqWQ 提取码: ec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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