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く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充填系统建设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充填系统建设技改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大吉山镇
建设单位: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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