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东台得益文具有限公司年产长尾夹 8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102号 | 2025.10.14 |
2 | 关于东台市富东制丝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103号 | 2025.10.14 |
3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 油气分公司泰州采油厂鹤5平3井平台 探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盐环东表复〔2025〕104号 | 2025.10.17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略)
邮 箱:dthbsp@163.com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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