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内容:
庆市监械[2025]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下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审核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销条件,按规定现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23】庆安县注销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公告2025.10.13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略)通讯地址:庆安县文卫路110号邮编:(略)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详见正文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