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完善周边社区商业配套,根据《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吉州工业园区控规E-23地块(原A-9-1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已按程序完成专家论证,现将该宗地规划条件部分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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