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省定埠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定埠港建筑石料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定埠港建筑石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定埠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芜申运河右岸定埠港物流园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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