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浙江 1.93千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澄潭街道梅屏村渣土消纳场建设工程

新昌县澄潭街道梅屏村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66亩,总投资192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建设渣土消纳场一座。项目建成后,消纳场设计总填埋库容约60万立方米。

无需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置高杆喷淋或围墙喷淋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采取人工和洒水车协同洒水作业;加强车辆管理,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降尘。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地表径流水沉泥井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现有沟渠,最终汇入澄潭江。生活污水利用临时移动式厕所解决,及时运输至场外委托处置。

固废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沉渣就地堆埋;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再辅以加强管理、限速行驶,禁鸣喇叭。合理制定运输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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