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吉林省龙井市老头沟煤炭矿区总体规划(2025年-204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省龙井市老头沟煤炭矿区总体规划(2025年-2040年)
项目概要:本次规划的老头沟煤炭矿区总面积为1.9576km2,规划总生产规模为30万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龙井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 刘宝金
联系电话: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点击网址连接:
(略)_(略).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交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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