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溴甲烷技改项目 | 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杜川南路16号 | 临海市建新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日出集团出资收购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日出集团拟将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溴甲烷生产线异址建设,搬迁至建新化工北厂区二车间,生产规模为4000吨/年。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产品溴甲烷仅作为有机合成的化工原料用途进行销售。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废水经厂内废水站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车间废气经多级冷凝、喷淋吸收或甲醇吸收罐等预处理后,与储运废气、充装间废气一起接入厂区综合废气处理设施,经“碱水二级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站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经“碱喷淋+氧化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废外包装材料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略) (略)(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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