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和《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申请人才储备补贴的单位及32名储备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给予发放。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受理方式: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的形式反映公示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 -17:30
受理地点: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10楼1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略)
派驻人社系统纪检组(略)
联系邮箱:kqjybgs1@163.com
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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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表 2025年9月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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