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为1台4t/h和1台3t/h天然蒸汽锅炉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0日-10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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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2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更换为1台4t/h和1台3t/h天然蒸汽锅炉改造项目 | 大环评准字[2025]0(略)号 | 202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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