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珞璜片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华博水务文〔2025〕15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津发改审〔2025〕271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片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9-(略)-01-(略)。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再生水净水工程以及再生水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
(一)再生水净水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2.4万m3/d,包含改造介质过滤器4座(单座日处理能力6000m3/d)、改造清水池1座(容积4800m3)、改造加氯加药间1座,配电房1座,鼓风机房1座,进水提升泵房1座,再生水提升泵房1座,再生水检测用房1座;
(二)再生水输配水管网工程:在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珞璜片区区域内改建DN200-DN600再生水输配水管网约22km。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490.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790.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2.68万元,基本预备费247.6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珞璜片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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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号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珞璜片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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