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略)
通讯地址:莱州市北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东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融雪盐、磁性净水原料半成品和超细钡盐半成品生产加工项目 | 莱州市土山镇山后李家村西 | 山东东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莱州启诚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地址位于莱州市土山镇山后李家村西1150米,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原项目环评于2024年11月5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批复(莱环审[2024] 73 号),项目部分设施已建成,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导致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重新批复后原环评及批复自动废止。拟重新报批项目投资150万元,对年产15万吨融雪盐项目进行改建,将融雪盐产能由15万吨/年降到10万吨/年,增加3万吨/年磁性净水原料半成品和2万吨/年超细钡盐半成品加工线各一条,保留粉碎机、转筛、造粒机、皮带机等设备20台套,增加缠绕罐、搅拌罐、烘干设备、切片机、包装机等设备31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融雪盐10万吨、磁性净水原料半成品3万吨、超细钡盐半成品2万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和固废。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喷淋、清扫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非道路移动车辆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2、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锅炉排污水暂存集水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各车间、危废库、固废库及仓库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原料需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禁止使用各类固体废物。4、营运期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生产设备全部置于密闭车间内,各工序间通过密闭式输送带连接;上料、粉碎、筛分等工序上方设置大面积集气罩,集气罩边缘需大于作业区域边缘0.2m以上并设置PVC垂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原料,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锅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5米,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同时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各排气筒均需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物料堆存、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厂区及时洒扫降尘,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5、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6、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管理要求。各类固废按环评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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