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由于现有厂房无法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公司搬迁至昆山市周市镇青阳北路565号5号房进行生产。项目于2025年4月1日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苏环建〔2025〕83第0073号。申报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冲压件2000万件、汽车电容配件50万套。
企业于2025年3月24日登记变更公司名称为“金特尔新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经调试后,于2025年6月着手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5年9月2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金特尔新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公司“金特尔新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冲压件、汽车电容配件加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公司遵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现将竣工日期面向广大群众开。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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