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浙江
2025-10-20

公告正文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庄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 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庄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庄规划地块位于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西至玉浮路,北至白剑线,东至镇中路,南至规划道路,地理坐标:121.(略)°、28.(略)°,地块面积为(略)平方米。本地块目前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农村宅基地、村道路用地,根据规划,本地块用地性质拟转变为居住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地块采样日期: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7日,检测日期:2023年12月13日~2024年01月02日。共布设22个土壤点位(地块内20个,对照点2个),共采集73份土壤样品,9份土壤现场平行样,3组运输空和全程序空白,1组设备空白;共布设8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内6个,对照点2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份地下水样品,2份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组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和设备空白;共布设1个地表水点位,采集1份地表水样品,1份地表水现场平行样,1组全程序空白;共布设1个底泥点位,采集1份底泥样品,1份底泥现场平行样,1组运输空白、设备空白和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数量满足10%质控要求。

根据检测报告可知,本次调查土壤和底泥样品检出因子包括:pH值、铜、镍、铅、镉、汞、砷、钒、钡、锰、硒、锑、钴、铍、铬、锌、锡、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1,2-二氯丙烷、氯苯、2,2’,4,5,5’-五氯联苯(PCB101)、2,3,3’,4,4’-五氯联苯(PCB105)、2,3’,4,4’,5-五氯联苯(PCB118)、2,2’,3,4,4’,5’-六氯联苯(PCB138)、2,2’,4,4’,5,5’-六氯联苯(PCB153)、 2,2’,3,4,4’,5,5’-七氯联苯(PCB180)、2,4,4’-三氯联苯(PCB28)、2,2’,5,5’-四氯联苯(PCB52)、2,2’,3,3’,4,4’,5,5’,6,6’-十溴二苯醚(BDE-209)、2,2’,4,4’-四溴二苯醚(BDE-47)、甲基汞、二噁英类毒性当量。其中锡、锌、总铬和氟化物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钡、锰检测值低于《深圳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硒检测值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BDE-209、BDE-47检测值低于《重庆市地方标准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筛选值,其它检测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地下水中检出因子有:pH值、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氨氮(以氮计)、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碘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溶解性固体总量、钠、铁、铝、锌、锰、镍、钡、砷、硒、锑、铅、镉、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萘,检测因子检测值除常规因子(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锰、锑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地下水不利用,地下水锰、锑经过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后可知本地块地下水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属可接受水平。

本地块内地表水体中检出因子有:pH值、溶解氧、氨氮(以氮计)、硝酸盐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锰、钡、砷、锑、石油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测因子检测值除化学需氧量和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本地块内河道底泥中检出因子有:pH值、铜、镍、铅、镉、汞、砷、钒、钡、锰、硒、锑、钴、铍、铬、锌、锡、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2,2",3,3",4,4",5,5",6,6"-十溴二苯醚(BDE-209)、甲基汞,其中锌、总铬和氟化物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其它检测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村庄规划地块土壤样品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浙江省地方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深圳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重庆市地方标准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中居住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除部分常规理化性质因子(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锰、锑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地下水不利用,地下水锰、锑经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后显示对人体健康无风险。地表水检测因子检测值除化学需氧量和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和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地块内河道底泥中锌、总铬和氟化物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其它检测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本地块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作为居住用地R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

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通讯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玉露洋村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82@qq.com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路33号汉之昀商业中心1幢1201室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路桥区,台州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