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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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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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附属设施工程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扩建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0.16hm2,于2024年7月已开工建设,2025年4月建成。建设内容为在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上扩建一台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运行时间为180天/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与现有工程组网供热发电。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供热面积170万m2(总供热面积750万m2),新增发电量5300万度/年。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石方的挖掘、物料堆放、运输车辆扬尘等。 报告书提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施工区域四周设立围挡、粉状建材设置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和平整、渣土外运车辆均加盖篷布、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根据报告书,运营期的有组织废气为锅炉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粉尘。 报告书提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有组织锅炉废气经SNCR+S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与3#炉共用一套脱硫)处理后,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1燃气轮机组排放浓度限值,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与在线系统联网后依托现有120m高烟囱排放。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原煤存放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并设雾炮洒水抑尘;石灰石仓、煤仓、灰仓、渣库均在顶端设置布袋除尘器;输煤栈桥全封闭,并在转载点设置收尘风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原煤破碎在封闭破碎机中破碎,并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危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 ,K≤ 10-7cm/s(2mm厚HDPE);烟气处理设施、事故水池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 ,K≤ 10-7cm/s。 报告书提出,厂界东南角(门房东侧)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监测层位为潜水层,监测频率为1次/半年,监测项目为pH、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K+、Ca2+、Na+、Mg2+、CO32-、HCO3-、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铜、锌、铝、硒、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 评估认为,本项目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可信,提出的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原则可行。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降尘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含泥废水、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车辆降尘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含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书,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化学水站排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化学水站排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标准后,作为脱硫系统补充水,不外排;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满足《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 997-2020)中表1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水水质控制指标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乌审旗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报告书提出,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11)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中的机械设备。报告书提出,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各类泵等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等。经报告书预测,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生活垃圾、弃土及建筑垃圾。报告书提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弃土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其余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监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分别依托现有渣库、灰仓及脱硫间暂存,送乌审旗国联建材有限公司用作生产水泥。废旧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暂存于25m2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导流沟和漏液收集池采用2mm厚HDPE膜+20cm C30P6混凝土+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10 -10cm/s。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包括锅炉烟气非正常排放风险、危险废物暂存风险等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 报告书提出,加强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危废暂存库设置有导流沟、集液池等物料泄漏收集设施,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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