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10月20日拟作出四川海沅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电话:(略)
四、地址: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5楼
10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海沅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互相村 | 四川海沅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海沅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总投资380万元,新建实验室约1666.67平方米,建设理化分析室、烘箱室、气相色谱室、离子色谱室、卫生物室、天平室等实验室,建设实验室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装置,主要设施设备有电子天平、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光谱、原子荧光光谱、离子色谱。本项目建成后,涉及的检测类别包括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含大气降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和噪声等。 | (1)大气环境生态保护措施 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柜/万向罩收集,经专用通道引至楼顶经“喷淋塔+除雾+双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距地面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加强实验室通风。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2)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通过现有50m3化粪池收集与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灌溉,不外排。 实验室废水:试剂配制废水、初次实验器具清洗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其余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和喷淋塔更换产生的废水经1个1m3的预处理池处理后,运往南广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外包装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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