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现对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情况
1、项目名称: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3、地点:台山市水步镇龙山路53号
二、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略)
三、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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