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比选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和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保障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顺利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新河县农业农村局现针对项目涉及的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关键环节服务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2、项目总投资:(略).35万元
3、建设单位: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4、建设内容:涉及61个行政村的村内管网改造(其中,仁让里乡的北冯召村1个村只村西部分进行整体改造、南冯召村进行部分改2造;白神首乡的东团村和荆庄乡的西里家庄村2个村只更换村内主管道及水表、水表井;西流乡的毛家庄村、杨家庄村、亭则头村3个村除水表外村内管网整体改造;其余55个村的村内管网均进行整体改造),5个行政村的村内水表和水表井改造(寻寨镇的寻寨村、白神首乡的西郑家庄和刘秋口村、荆庄乡的大周家庄村、仁让里乡的袁家庄村5个村只更换村内水表和水表井),共需要改造村内主管道165.272km,入户管道1641.209km,更换智能远传水表(略)套;更换入村总水表55套;建设智慧水务平台等。
5、质量等级:合格。
二、工作任务及服务费用
1、工作任务:
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②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服务费用: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总费用最高限价23万元,投资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最高限价16万元、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最高限价7万元。
三、申报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项目编制相应报告等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三、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公告栏发布,公布比选条件、程序及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二)自愿申报
有意愿申报承担单位,请提交如下材料:1.书面申请;2.报价单;3.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资质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比选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后,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报价择优确定比选结果。比选结果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按要求实施该项工作。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2、报名地点:新河县农业农村局(305室),本次报名需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联系人:邱建勋
联系电话:(略)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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