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贵州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康和村

建设单位: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卫生院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略)

三、验收结论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在完成进一步整改前提下,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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