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江西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5〕7号)文件精神,金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区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经机构申报、部门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宜春经开区新增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宜春经开区新增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汇总表

序号

托育机构名称

托育机构地址

机构类型

普惠性托位数(个)

保教费收费标准

班型

1

宜春市经都幼儿园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路5号

公办

114

不高于960元/人/月

3个托大班;

3个混龄班

2

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龙花园16栋

公办

20

1个托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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