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5〕7号)文件精神,金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区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经机构申报、部门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宜春经开区新增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结果公布如下:
宜春经开区新增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汇总表 | ||||||
序号 | 托育机构名称 | 托育机构地址 | 机构类型 | 普惠性托位数(个) | 保教费收费标准 | 班型 |
1 | 宜春市经都幼儿园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路5号 | 公办 | 114 | 不高于960元/人/月 | 3个托大班; 3个混龄班 |
2 | 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龙花园16栋 | 公办 | 20 | 1个托大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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