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事项名称 | 江高镇美丽宜居村落建设项目可研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 建设单位 | 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地点 | 白云区江高镇 | 建设期限 | 2025.12-2026.4 | ||
总投资 | 3620.05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拟对南浦村、大岭村、雄丰村、五丰村、两上村、两下村、沙龙村、郭塘村、朗头村、聚龙村、大石岗村、中八村、井岗村、罗溪村、峡石村村内道路进行建设,对现状村内道路进行硬化、修复、加铺沥青,道路总长约21.7千米,宽度为1-13米;本项目在峡石村新建一个占地约4400平方米的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理及硬化、照明系统安装、室外排水、新建围墙、停车场标线施工、场内环境提升等。 | ||||
审批科室 | 投资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略) | ||
电子邮箱 | fgjtzk@(略) | 邮政编码 | (略)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河田西路68号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发展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发展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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