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沁源县沁新农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柏子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环保治理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沁源县沁新农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柏子村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东柏子村东北侧0.80km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8.4131hm2,核算总库容为225.42万m3,综合利用煤矸石338.1万吨(堆积密度1.5t/m3,压实密度1.8t/m3),共计回填矸石225.42万m3。项目区通过开发整理,可建成林地面积为共计18.4131hm2,其中乔木林地14.2823hm2、灌木林地3.6078hm2。
建设内容包括:填充工程、拦挡工程、排水工程、坡面防护工程以及土地复垦工程。
调试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李宁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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