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海奥广源电器冷藏、冷冻展示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 新疆海奥广源电器冷藏、冷冻展示柜项目;建设单位: 新疆海奥广源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新疆鸟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杜鹃二街6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9日(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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